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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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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補助政策和流程要求

發(fā)布時間:2021-10-12

2021年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正在申報中,總共6類方向,高補助800萬元。下面來看看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補助政策和流程要求。如果你想申報這個項目,可以咨詢小編如何申報。 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補助政策 (一)支持方式 嚴格按照《中央財政服務業(yè)發(fā)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9〕50號)規(guī)定的方式對符合要求的企業(yè)予以支持,鼓勵按照“菜單式、全公開、可追溯、問績效”方式管理,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采用以事后績效評價結果為依據(jù)的“以獎代補”方式。 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土地購置、征地拆遷和樓堂館所、辦公樓、宿舍等建設;不得用于辦公桌椅及設備、乘用車輛、人員經費、租金、工作經費等經常性支出;不得將關聯(lián)方交易額納入申報項目投 資。已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財政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杜絕同一項目重復申報、多頭申報,重復支持。 (二)支持標準 1.升級改造公益性農產品批發(fā)市場項目 單個申報項目符合支持方向的投 資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高補助金額不超過800萬元。其中:涉及工程建設內容部分,補助比例不超過10%;涉及設備、信息化等建設內容部分,補助比例不超過30%。 2.發(fā)展農產品冷鏈物流項目 單個申報項目符合支持方向的投 資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其中:涉及冷庫基礎工程建設內容部分,補助比例不超過10%;涉及制冷機組、電控、消防、冷鏈車輛等建設內容部分,補助比例不超過30%。 3.加強產地流通設施建設項目 支持在產地集配中心、產地倉建設改造項目中配備清洗、分揀、烘干、加工、分級、包裝、檢測等設備投 資,不包括基礎工程建設投 資,申報項目符合支持方向的投 資金額不少于500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30%,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4.完善農產品零售網(wǎng)點項目 支持農貿市場、菜市場設施建設等投 資,支持單個企業(yè)建有5個以上連鎖生鮮超市、社區(qū)菜店并進行裝修、檢驗檢測和信息化管理建設、貨架冷柜設備購置等投 資,單個申報項目符合支持方向的投 資金額不少于500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10%,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其中:單個農貿市場、菜市場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單個連鎖生鮮超市、社區(qū)菜店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5.強化產銷對接長效機制項目 單個申報項目開設農產品銷售專柜、專區(qū)、專檔,根據(jù)店面大小每一個按5㎡、5㎡(不含)-10㎡、10㎡(不含)以上三個標準給予1-3萬元支持,高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 6.多方向申報項目 對符合以上5個支持方向及投 資要求的項目,單個企業(yè)可同時申報,補助比例分別按照不同方向標準核算。 (三)項目實施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0日,項目建設已完工通過竣工驗收且具備開業(yè)經營條件。 ? 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流程 (一)申報程序 各市及直管縣(市)商務局、財政局在前期農產品供應鏈企業(yè)摸底基礎上,積極組織企業(yè)申報。 1.企業(yè)向注冊地縣級商務、財政 部門提交申報書,縣級商務 部門會同財政 部門對企業(yè)資 料審核后,上報市商務局、財政局。 2.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對報送的項目資 料復審和實地核查確認后出具初審意見并聯(lián)合行文上報,務必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及企業(yè)申報材料(一式8份)報送省商務廳(7份)和財政廳(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材料 1.市商務局、財政局出具的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 2.申報書要求 (1)封面。 (2)項目申報表。 (3)項目績效表。 (4)項目實施方案。 (5)項目實施情況詳細說明及現(xiàn)場照片。 (6)項目投 資清單、項目實際發(fā)生費用的合法憑證(合同、發(fā) 、銀 行支 付憑證)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7)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多證合一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證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8)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項目投 資預算審計(評估)報告(包括投 資總額、符合支持范圍的投 資額、已完成的符合支持范圍的投 資額、預算合理性說明、建設投 資是否已享受政 府其他專項補助資金等)(復印件)。 (9)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提供規(guī)劃、土地、環(huán)保等相關部門意見;公益性批發(fā)市場設施建設內容提供第三方機構詳細規(guī)劃設計及造價文件(復印件)。 ?? (10)承諾書。 (11)公益性批發(fā)市場申報企業(yè)額外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0年度年交易額不低于80億元、年交易量不低于50萬噸、至少輻射周邊3個省份相關證 明材料; ②公益性相關制度、協(xié)議等材料,包括保障市場供應、穩(wěn)定市場價格、促進食品安全、推動綠色環(huán)保等公益功能相關制度、協(xié)議。 以上申報材料均須統(tǒng)一采用A4紙雙面印刷,正文內容采用仿宋三號字、單倍行距,頁碼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頁,位于頁底端中部,編制目錄,按上述材料內容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一式8份。 (三)項目評審 省商務廳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項目資 料審核后,省商務廳、財政廳將按照《財政 部辦 公 廳 商務 部辦 公 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通知》(財辦建〔2021〕37號)和本《通知》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yōu)支持完工率高、與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銜接緊密的農產品供應鏈建設改造項目,并在省商務廳網(wǎng)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財政 部、商務 部備案。 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支持方向和內容 (一)升級改造公益性農產品批發(fā)市場 支持公益性農產品批發(fā)市場改造交易區(qū)和內部道路等公共設施,滿足分區(qū)、分類經營和批零分離、人車分流要求。完善通風、排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改善環(huán)境衛(wèi)生。加快完善檢驗檢測、產品溯源等設施設備,嚴把農產品入市質量安全關。開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推動實施電子結算,加強買賣雙方經營和交易信息登記管理,促進人、車、貨可視化、數(shù)字化管理。 (二)發(fā)展農產品冷鏈物流 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yè)建設規(guī)模適度的預冷、貯藏保鮮等設施,加快節(jié)能型冷藏設施應用。鼓勵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建設冷鏈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等,增強流通主渠道冷鏈服務能力。推動農產品冷鏈技術裝備標準化,推廣可循環(huán)標準化周轉箱,促進農產品冷鏈各環(huán)節(jié)間有序銜接。 (三)加強產地流通設施建設 支持在產地就近建設改造集配中心、產地倉等設施,配備清洗、分揀、烘干、加工、分級、包裝等設備,提高產地商品化處理和錯峰銷售能力,提高產地移動型、共享型商品化處理設施利用率。 (四)完善農產品零售網(wǎng)點 支持農貿市場、菜市場、社區(qū)菜店等農產品零售市場實施環(huán)境改造,完善分區(qū)布局,進一步增強檢驗檢測、冷藏保鮮、產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務能力,完善供應鏈末端公益功能。發(fā)展智慧農貿市場,支持市場配置智能電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設備設施,對品種、價格、銷售量等交易信息統(tǒng)一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市場進行超市化改造。 (五)強化產銷對接長效機制 重點面向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農產品批發(fā)市場、連鎖超市、生鮮電商等各類農產品流通企業(yè),進一步做大做實農產品銷售專柜、專區(qū)、專檔,拓寬營銷渠道。 ? 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要求 1、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 部門嚴格把好項目初審關,對照文件要求,在前期農產品供應鏈企業(yè)摸底基礎上,積極組織企業(yè)申報,并出具初審意見。 2、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 部門對申報企業(yè)開展信用審查,并嚴格核實企業(yè)申報的2021年建設項目,包括是否符合支持項目類型、是否未曾享受或正在申報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是否具備2022年2月20日前竣工驗收條件、項目在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20日期間符合補助范圍建設投 資額等,對已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財政支持的項目及未完成安全生產和環(huán)保檢查反饋問題整改的項目,不得推薦。申報企業(yè)對材料真實性負主體責任,不得將關聯(lián)方交易額納入申報項目投 資,對弄虛作假取得補助資格企業(yè),查實后將取消資格,并納入誠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 單。 3、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 部門將初審意見于10月12日前以聯(lián)合行文方式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并填報《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匯總表》(附件3),將企業(yè)申報材料一式10份報送市商務局體系處,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均須A4紙雙面印刷,正文內容采用仿宋三號字、單倍行距,頁碼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頁,位于頁底端中部,編制目錄,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 4、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商務主管部門、財政 部門要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及時跟蹤、督導評審確認的項目實施及運營情況,并做好明年項目儲備工作。 合肥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要求可以咨詢臥濤科技,臥濤科技10年項目申報經驗,有專人指導申報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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